法律分析:
考核主要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4种方式。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考核工作,是指(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表现等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以此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伍建设的重要依据。
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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