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如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需协商分割。如无法协商,可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离婚时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没有特殊约定,在结婚后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需要也不能分割对方的婚前个人房产,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应由双方协议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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