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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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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只要滥用职权导致公共的财产和国家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可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比较轻微的,可以按拘役处罚。若是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则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按照个人犯罪的相关规定判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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