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会根据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出发点,一般判决夫妻各自抚养一个孩子;但如果一方不适合抚养孩子,如吸毒、等情况,可能会判决两个孩子都给另一方。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离婚的,若夫妻双方存在两个孩子的,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一般会判决两个孩子夫妻一人一个;但是若另一方确实不适合抚养孩子的,例如:其有吸毒、等情况的,也可能将两个孩子都判决给另一方。
拓展延伸
离婚时,如何确定孩子的监护权归属?
在离婚时确定孩子的监护权归属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通常会考虑多个因素来做出决定,以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这些因素包括父母的抚养能力、亲子关系、孩子的年龄和健康状况,以及父母对孩子的情感连接等。另外,也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尤其是对于年龄较大的孩子。同时,法律也鼓励父母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以避免长期的争议和对孩子的不良影响。因此,离婚时确定孩子的监护权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寻求法律专家的建议和指导。
结语
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监护权归属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父母的抚养能力、亲子关系、孩子的年龄和健康状况,以及父母对孩子的情感连接等都会被纳入考虑。同时,法律也鼓励父母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以避免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在这个过程中,寻求法律专家的建议和指导将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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