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财产分割不可以提起反诉。离婚诉讼是一个综合了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多项争议处理的案件,离婚关系的解除是主诉,也就是最基本的诉讼法律关系,财产和子女的问题都属于离婚的诉求。反诉,是指在已经进行的诉讼中,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的一种之诉,目的是为了抵销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而离婚财产纠纷不存在提出一个新的的,与本诉不同的诉讼请求。因此,被告提出的反诉不具有反诉的特征,其提出的反诉不能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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