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车押金不退哪里投诉1、租车押金不退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维权:(1)租车押金不退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投诉;(2)可以投诉到当地的运管部门;(3)协商不成,到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押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租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境内人士:(1)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一代不可);(2)本人有效驾驶证(发证时间6个月以上,驾照的正,副本一起);(3)本人足额信用卡(六千信用额度以上,不接受现金)。2、外籍人士:(1)本人中国有效驾驶证(如果国内发证时间不足6个月,但国外驾照满6个月,同时出具也可办理租车);(2)本人有效居住证(在中国居住者);(3)本人有效护照;(4)本人足额国际/国内信用卡(1千美金信用额度以上,信用卡需带芯片)。
我租的出租车个人手续,押金2万,月付2200元,车主违约不交保险,车辆无法经营,协商不成,
一、租车押金不退哪里投诉1、租车押金不退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维权:(1)租车押金不退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投诉;(2)可以投诉到当地的运管部门;(3)协商不成,到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押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租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境内人士:(1)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一代不可);(2)本人有效驾驶证(发证时间6个月以上,驾照的正,副本一起);(3)本人足额信用卡(六千信用额度以上,不接受现金)。2、外籍人士:(1)本人中国有效驾驶证(如果国内发证时间不足6个月,但国外驾照满6个月,同时出具也可办理租车);(2)本人有效居住证(在中国居住者);(3)本人有效护照;(4)本人足额国际/国内信用卡(1千美金信用额度以上,信用卡需带芯片)。
我租了一辆车,三个月,押金5000元,月租4000元,现在一个月过去了,我想退车,月租是否可以从押金中扣除
提前退租是否扣除押金,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订立租赁合同时进行约定;若没有约定的,租赁期满出租人应当退还押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我租了一辆车,三个月期限,押金5000元,月租4000元,现在一个月过去了,我想退车,月租能不能从押金中扣除?
租车押金不退时,可以与对方协商。如果租车合同明确约定了退还押金的条件,条件满足对方却不退还押金,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与个人签订租赁出租车协议,现在想提前解除协议,想退还押金
出租人退押金的流程应当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来确定,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退押金。《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出租车租赁合同时,双方有约定押金的,那么在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退押金。在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对方退还押金,按照合同的约定,退还押金是符合约定的,承租人应当退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可以不用退还。因为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因此押金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对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在解除合同时,对方的利益有受到损害的,出租人可以不用退还押金,未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约定将押金退还。
我开出租车,因为赚不到钱,所以不想开车,但是按照合同,我的押金32000元还不够赔偿违约金,还得再陪2000元左右。我该怎么办?
发生汽车租赁合同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合同,如果对方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者赔偿,可以向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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