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否部分解除,取决于其能否分割履行,取决于违约救济是否具有可分性。
其一,合同履行的可分性。单独交付的,可分开履行的,那么可以就未履行的部分进行解除。
其二,违约救济的比例性。根据违约救济的比例性原则,对于可单独履行的分批次合同,如果违约处罚约定明确的情况,具有可执行性时,那么可以部分解除。
一、开发商拖延交房 业主们应该如何维权
一、购房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当然以其它理由如严重质量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
二、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后果哪些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果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过错解除合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3、租赁合同因双方责任不可归责而解除的,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4、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三、劳务合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以下那个情形都可能解除:(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62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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