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时不可以付定金。预售房产的销售开发商应当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进行预售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Copyright © 2019- snpa.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