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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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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按照阳泉市郊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阳郊煤发20xx11号)和市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阳煤政发20xx19号)文件精神,公司决定从即日起到3月底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等领导和王儒林、李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全省煤炭产业向“六型”转变,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两节”、“”期间特殊敏感时段及季节性特点,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结合煤矿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力推进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四个必须”(对非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取缔;对违法行为必须严查重处;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产停工整顿并挂牌督办;对非法违法人员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坚决堵塞煤矿安全管理漏洞,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公司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对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部,负责全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和王儒林、李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1·4”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和“1·6”全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煤矿实施“1+4”工作法的落实情况。

  (三)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情况。

  (四)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隐患整改情况。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四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安全生产承诺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领导跟班带班下井情况及值班值守情况;煤矿企业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推进标准化建设、现代化建设情况。

  (六)煤矿是否严格执行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履行复工复产程序;是否存在未经验收并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矿井。

  (七)以瓦斯、水患、火灾防治为重点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治理工作情况。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是否严格执行瓦斯防治措施和规定,是否严格执行“抽采达标”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年度计划是否超过核定生产能力的90%,月度产量是否超过核定生产能力1/12的90%。煤矿水患治理工作是否严格执行探放水规定,是否严格执行“掘探分离、先探后掘,治采并重,先治后采”措施;资源整合煤矿是否开展了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是否建立健全了煤矿防治水图件和基础台帐,是否对矿区范围内及周边邻近的整合关闭小煤矿进行了采空区积水积气调查。煤矿是否按照定制定和实施了防灭火措施。

  (八)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演练情况。

  (九)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以及隐患排查数据库建立情况,整改情况。

  四、方式方法

  本次安全大检查,按照“煤矿全面自查、公司逐矿检查”的`方式组织开展。

  (一)煤矿全面自查。各煤矿要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整、边查边改,通过滚动排查和持续整改,进一步提高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公司逐矿检查。公司将对所属矿井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检查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要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开展全面检查,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严执法重查处。本次安全大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检查方式进行督查检查。对大检查期间存在重大隐患仍组织生产建设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停建整顿,一律依法依规按上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罚款和问责。对大检查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

  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一律依法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肃纪律,严格问责。本次安全大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降低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理,杜绝人情关。对弄虚作假、降低检查标准的,要实行行政问责;对检查工作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细致排查,严格整改。要细致排查治理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对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煤矿要停工停产进行整改,并要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对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各煤矿要将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上报公司安监部。本次大检查实行信息简报,各煤矿于每周五上午向公司安监部报送工作信息简报并于3月底将大检查总结上报公司安监部。

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将国家、自治区、玉林市和县委、县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到位,确保我县春节期间和20xx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职业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三、重点检查的行业和内容

  (一)非煤矿山。重点加强地采矿山和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实行规范有序开采,积极推进尾矿库整治和闭库注销。尤其防止采石场乱开滥采的现象,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加大对油气输送管的隐患整治力度,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隐患。

  (三)烟花爆竹。要强化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消费的旺季,现在“私炮”生产销售、违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现象屡禁不止,安全隐患大。对此,各镇要高度重视,要组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派出所、工商等执法部门以铁的手腕严厉打击。同时,要认真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

  (四)道路交通。要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和各类客车、工程车、农用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大高速公路、农村山区等重点路段的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加强铁路、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等安全监管,严格车站、渡口等安全检查,加强恶劣天气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减少道路事故发生。

  (五)建筑施工。要严格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冬春季施工安全措施,深入细致开展在建道路、桥梁、房屋等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安全检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严防坍塌、坠落、起重机倒塌等事故。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市场安全大检查,大力开展建筑施工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承接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无证从事建筑施工等违法行为,从严处理不抓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现场管理和工程监理人员不到位等现象。

  (六)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和大检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完善联管、联查、联改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优化创新管理手段,加强监督检查。要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地、易燃易爆场所和仓储物流等单位以及各类节庆活动场所等,加强管控,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治理、重大活动安全管理以及旅游景点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七)职业健康。积极抓好水泥、陶瓷、林产、皮革、化工等粉尘有毒行业的职工卫生监管,认真做好调查摸底,落实职业健康制度,实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促进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提高。

  要全面落实城镇燃气、冶金、电力、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旅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尤其是燃气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大对燃气充装、运输的监管和隐患排查。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二要高度重视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人员配备,特别是各镇安全监管的人员普遍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必须认真研究,加以解决,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乡镇“四所合一”后,要认真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三要严格执法,全面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严格检查,对不依法落实责任,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要从严执法,从严处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认真调查,弄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到位。要建立企业诚信守法生产经营诚信制度,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实行“黑名单”管理,以此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全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严厉追究人员责任,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三)着力防控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隐患限期整改,全力抓好以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安防工程、防控技术和管理制度的综合作用,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一律挂牌督办,着力防控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发挥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加强值守应急,快速应对处置。春节和全国“”期间,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落实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五)认真收集资料,全面总结上报。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收集所属部门单位的资料,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内容丰富、有数据、有亮点、有成效、有措施建议的大检查总结报告,于3月23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以便汇总后报县和玉林市安委办。(县安委办联系电话:,邮箱:)

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刻汲取近年来各地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改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群众安全出行、平安过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

  三、排查方式

  (一)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

  对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近年来省内外重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冬季事故规律特点分析及雨雪冰冻天气因素影响,重点突出城镇燃气、建设施工、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市政设施、工贸、烟花爆竹、供水、电力等行业领域。

  (二)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

  各村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本村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直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针对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

  (三)坚持企业自查与督查相结合。

  镇直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执法检查人员或聘请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主管行业领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四)坚持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镇直有关部门要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坚决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失信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针对事故多发、问题多发的领域和单位,点对点下发警示、整改通知书,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四、排查重点

  (一)城镇燃气:重点检查管道燃气企业及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设备设施定期检测维护、管道巡查管养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各类餐饮场所燃气及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情况;组织开展排查、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瓶装液化气情况;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二)建设施工: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落实情况;

  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有限空间中毒窒息、防起重机械伤害等冬防措施落实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旁站监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情况;违反正常工序抢工期、赶进度冒险施工情况;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节假日停复工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城镇和农村房屋建筑违法改扩建用作生产加工、洗浴、餐饮、住宿等生产经营场所排查整治情况。(责任单位:住建所、市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三)道路交通:重点检查落实道路交通“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和“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情况;

  严查“三超一疲劳”及无证驾驶、货车非法载人、酒驾、醉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恶劣天气监测预警、预案制定及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情况;“两客一危一货”及渣土车、商砼车等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况;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落实情况及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制度落实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安全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国省干道及县乡村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情况;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跨省跨市道路客运经营、车辆超限超载超员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四)消防: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博单位等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等情况;

  各类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五)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和冬防措施落实情况;

  开(停)车、检维修安全风险防控情况;动火、动电等特殊作业规范化管理情况;加油站卸油、加油、检维修等环节防火、防静电、防泄漏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非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整治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非法销售汽柴油情况;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和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场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六)水上交通:重点检查港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运输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配备、保养情况;内河、湿地、公园等水域渡口渡船、渔船、游艇等各类船舶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三无船”专项整治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水利站、农经站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七)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运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配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安全标志设置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有效、可靠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责任单位:市场所,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八)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许可条件“回头看”情况;

  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摸底排查、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情况;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场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九)工贸:重点检查粉尘涉爆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25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落实情况;

  冬季粉尘防爆、用火用电用气、检维修、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节假日停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制度落实等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所、住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十)电力: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和保供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电网密集通道和重要输变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发电设备运行维护和设备消缺情况,机组非停和虚出力情况;电力建设施工、检修、改造等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管理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情况;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巡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责任单位:供电所,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十一)教育:重点检查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推进情况;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四个100%”达标成效巩固深化、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情况和校园防坠楼装置建设情况;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情况;防滑冰溺水、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宣传开展情况;学校实验室安全、校舍安全、食堂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和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和值班值守情况。(责任单位:中心校、城南中学、育才学校、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十二)供水:重点检查应急备用水源运行管理情况;

  水源地水质保护情况;水厂安全运行管理,落实有关人防、物防和技防要求情况;管网及设施安全运行、老旧破损管网更新改造、落实防寒防冻措施等情况。(责任单位:住建所、水利站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同时,市政公用设施、农业、畜牧业、林业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查处的理念,全面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本村、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样表见附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责任,对重大隐患要一盯到底、挂牌督办,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实行半月报告制度,各单位分别于1月31日、2月15日、2月28日下午16:00点前报送整改台账、检查照片、交办单等材料纸质档至党政办XX处,将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月28日下午16:00点前各单位同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二)广泛宣传引导。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大力营造人人参与安全、支持安全、监督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问责问效。

  镇将组织督查组跟踪督导、推进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对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强化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地方及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有效的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石油生产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济南市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一)摸清石油生产企业底数。全面摸清石油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类型、规模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查清三高(高产、高压、高含硫)气田周边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情况,建立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库(调查汇总表见附件)。

  (二)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格对照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规程、标准,逐企业排查安全隐患,查明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责任,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三)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山东省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xx]54号)和《山东省关于印发落实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xx]22号),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检查重点

  (一)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党和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安全投入情况。

  4.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直接作业环节审批及监控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

  6.钻井、作业过程防井喷、防硫化氢措施落实情况。钻井工程、地质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装备、设施是否配套,人员操作是否规范,应急手段是否完备。

  7.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8.应急预案的建立、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储备情况。

  (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方针和法律法规情况。

  2.石油安全监管力量的配置情况,石油生产企业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着重检查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等。

  3.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

  4.所辖区域石油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5.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发放和管理情况。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情况。

  7.对石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15日前)。各石油生产企业要组织专家深入现场,全面检查企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检查整治面要达到100%。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资金、期限和应急防范措施,并加强跟踪监控,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督促检查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5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逐个督查,同时积极准备迎接好省安委会对我市的督查。对因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总结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1日)。各有关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石油生产企业要认真总结石油生产企业安全大检查情况,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包括辖区内石油生产企业基本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治理销号和应急处置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和、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单位和石油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狠抓综合治理。要对石油生产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梳理分类,抓紧治理。对隐患突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立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并加强监控,严防事故发生。要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加强跟踪监控;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紧急情况下通知联络、疏散撤离、抢险救援的程序办法,建立企业与周边农村、工厂、居民点等的联防联动机制,遇有险情,要能够立即转移、疏散。

  (三)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石油生产企业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落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加大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积极开展安全科技攻关,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切实做到制度完善、执行有力、基础扎实、手段科学、工作有效,确保企业安全运行。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各级及其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属地、分级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责任,杜绝监管盲区。要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全面细致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管不到位、重大隐患治理督导不力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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