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防止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目标管理
1、普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传染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校园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机构
组长:仵国全(校长)
副组长:王莹(卫生技术人员、保健教师)
成员:李明洋、张永红、各班主任(疫情报告人)
三、具体措施
(一)预防
1、学校利用网络、宣传板报、广播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在学生中设立健康教育选修课,开办健康教育讲座。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师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2、搞好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图书馆、办公室、会议室定期进行消毒。
3、加强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对校内环境卫生、食堂卫生的督察,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实施整改。
4、总务处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总务处定期组织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5、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保障师生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6、按国家计免制度对学生进行甲、乙肝疫苗接种,并逐步开展风疹、水痘、流感、流腮等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
7、对发现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学生必要时可让其休学回家治疗。
(二)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校医务室报告。
2、校医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单位报告。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急处理
1、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3、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校长安排相关人员在医生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终末消毒。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疗措施。
6、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7、在传染病期间,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校长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8、校长安排相关人员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灭蟑螂。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进行消毒。
9、门卫要严格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寝室、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10、教师利用健康教育课、板报、广播等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季流感、麻疹、手足口病、水痘、风疹、流腮等传染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力争不发生、确保不蔓延”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流感、麻疹、手足口病、水痘、风疹、流腮等冬季易发传染病防控工作,为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宣传普及冬季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坚持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坚持属地负责原则。冬季高发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对本行政区和所属行业防控工作负总责,县对全县的医疗卫生资源统一指挥调度。
三、工作目标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降低我县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等冬季传染病发病率,减少聚集性发病,减少重症病例,严防传染病流行,千方百计防止疫情扩大升级,避免死亡病例,保护易感人群,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
四、责任分工
(一)县卫生局: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冬季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理工作,负责防控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传染病的监测和卫生应急宣传工作;发生疫情时,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到达现场,做好相关调查处理。
(二)县教育局: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的防控工作。组织做好各学校、托幼机构冬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抓好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管理,严禁制拌凉菜,杜绝病从口入;联合工商部门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内设商店进行检查,严禁无牌无证经营和销售“三无”食品;组织各学校和托幼机构保健医开展晨午检、缺课原因追查等工作,组织疑似传染病学生停课治疗;组织做好教室、寝室、食堂通风消毒工作,对自备水源、学生饮用水、供水设施进行检查,排除潜在风险;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保证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
(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抓好车站环境整治和车站、客运车辆的定期消毒工作。
(四)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药品市场检查整顿工作,打击贩卖假药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开展餐饮业集中整治,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查采购、使用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行为。
(五)县:当发生传染病疫情时,负责做好疫区封锁、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对传染病感染者追踪并采取隔离措施。
(六)县文体广电局:负责全县广场、公共场所文体设施和儿童游乐场所整顿和定期消毒工作。
(七)县财政局:根据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需要,加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保障应急防疫设备和应急防疫物资所需经费,并加强对防治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八)县委宣传部:通过广播、电视积极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疫情发生后,引导、沟通省市媒体正面宣传传染病疫情防控情况。
(九)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场所的环境整治,开展养殖场垃圾、粪便、污水的清运和消毒处理,组织养殖场使用杀虫剂消灭蚊蝇。
(十)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各村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蚊蝇孳生地、垃圾点、排水沟;组织开展农村室外厕所生石灰消毒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疾病的监测,加强居家病人的隔离治疗管理,防止疾病的蔓延。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和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和强化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对冬季传染病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本单位防控工作。
(二)突出重点,做好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卫生及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建立定期疫情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学校(托幼机构)、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传染病的分布,疫情发展趋势等信息,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早处理,千方百计防止疫情扩大或升级。疫情发生后,要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有效救治患者,严防传染病流行扩散,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积极配合,强化联防联控。卫生、畜牧、教育、、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卫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牵头责任,对防控工作立即作出安排,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教育、畜牧、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动机制,加强对传染病传播的综合监控,及时沟通和共享信息,协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财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四)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预防意识。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宣传传染病科普知识,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注意加强自我防护;做好急性的传染病重点和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宣传,正面引导,按规定及时公开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防止恶意炒作。
(五)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值班责任,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报告和处置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凡属于上报范围、达到上报标准等级要求的疫情信息,必须按照规定渠道、时限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情况发生。因迟报、隐瞒、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责任倒查,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学校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一)报告及处理程序
1、幼儿园如有传染病发生,必须立即向园长室报告,幼儿园立即向疾控中心、教育局安全办和和镇教管办报告。
2、幼儿园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传染病名称、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传染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对事故现场的情况变化,幼儿园仍作补充报告。
(二)、指挥机构和职责
1、园长任总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应视情况作出启动应急预安决定。
2、分管后勤园长为副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调查和善后等工作。
3、指挥组成员有:两部负责人、分管教学的副园长及助理、保健教师、人事干部组成。
(三)、现场应急处置
1、立即启动应急预安。
2、指挥部根据传染病类型,开展处置工作,要及时听取、了解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工作。
3、确定由保健老师组织调查,而仅保留原始资料(现场原始照片、文字等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
4、立即送病人隔离,有效控制疫情。
5、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体教师会议,通报时间情况,稳定人心。
6、及时求得当地的协助,作好幼儿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7、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传染病的防治的宣传工作,增强家长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迅速、严格、彻底全面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9、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接待,加强门卫的管理,不得把无关人员放进幼儿园。
10、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消息,共同维护稳定。
学校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春季是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水痘、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和诺如病毒感染、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易发多发期。目前我国H7N9流感疫情形势严峻,诺如病毒感染正在流行,开学以来,我区个别学校也发生了诺如病毒感染暴发疫情。为切实保障学生幼儿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就切实加强我区当前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
学校、托幼机构人群密集,是传染病防控的重点场所。面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增强防控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疫情和防控工作部署,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全力控制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生和流行。
二、普及防控知识,提高防护能力
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把H7N9流感和诺如病毒感染等春季易发传染病防控知识作为当前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健康教育课、家校通及其他多种宣传形式,向师生、家长普及科学防控知识,重点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包括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住口鼻;避免接触可疑症状患者和禽类(家禽、野禽)等易于携带禽流感病毒的动物;保持居住及学习场所的经常开窗通风;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提高自身免疫力;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皮疹、腮腺肿大等症状要及时到医院看病,留在家中休息等。各卫生所要组织医务人员,深入社区、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指导学校开展好健康教育。
三、做好环境卫生,保证食品安全
各学校、托幼机构要坚持经常性的卫生扫除,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强化卫生检查,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环境整洁。要做好宿舍、教室通风换气,坚持湿式清扫。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要按照规定严格食品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工食品时要注意生熟分开,确保煮熟煮透。要做好相关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四、加强监测报告,强化早期处置
各学校、托幼机构要切实落实晨午检工作,做好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和网络直报工作,一旦发现师生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如发热、咽痛、咳嗽、呕吐、腹泻、皮疹、腮腺肿大等),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就医,如诊断为传染病,要严格进行隔离治疗,直至完全康复和传染期过后,凭医院康复证明方可回校复课。发现聚集苗头要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及当地卫生所。各医疗单位要加强发热预检分诊工作,规范预检分诊流程,落实消毒隔离措施,严防院内交叉感染,传染病病例诊治要与其他病例分开,发现聚集疫情要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及当地卫生所报告。各卫生所发现学校传染病聚集疫情或接到疫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填写突发疫情现场调查处理意见书,指导、协助、督促学校、托幼机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学校、托幼机构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通风消毒(发现可疑诺如病毒感染疫情的.,学校要第一时间做好呕吐物、粪便及污染物品的消毒处理),根据疫情评估结果,需采取停课措施的,要做好解释宣传、居家指导、健康随访和善后安排工作。
五、开展督导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各学校、托幼机构近期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专项检查,特别是发生聚集性疫情或疫情高发的重点学校和幼儿园要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必要时可邀请当地卫生所协助,认真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到位。区教育局和卫生局将适时开展重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隐报瞒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