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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处理前夫或前妻的债务

来源:酸奶情感

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承担与类型有关。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离婚财产分割需注意:1)约定需合法有效;2)分居后的财产仍属共同财产;3)个人财产需举证;4)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5)协议仅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6)隐藏、转移财产会影响分割;7)未析出的财产可另案处理。根据《民法典》第10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个人债务。

法律分析

依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的时候债务如何偿还要依据债务的类型而定,如果是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离婚财产分割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离婚时债务的偿还需根据债务类型确定,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在离婚财产分割中,需要注意双方对财产归属的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和损害他人利益。分居后个人获得的财产仍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公平分割,差额悬殊的需补足。财产归属的主张需承担举证责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分,但因过错等原因可不等分。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隐藏、转移财产行为可影响分割,未析出的财产可另案处理。以上是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事项,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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