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院可以取保候审。具体情况如下:1、案件不管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2、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1、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被犯罪嫌疑人可以借款或者贷款,但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需要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限制,不得接触受害人或者证人,不得离开指定居所等。其次,如果需要借贷大额款项,需要经过取保候审审批机关的同意。法律依据: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不得接触受害人、证人和共犯等有关人员”。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遵守取保候审的限制和要求”。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取保候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吸毒、赌博、聚众淫乱、违反治安管理等行为,不得进行与案件有关的活动,不得接触受害人、证人和共同犯罪嫌疑人等有关人员,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不得变更住址、工作场所或者学习场所等”。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取保候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如有需要办理有关财产事项,应当在取保候审的限制和要求下,向取保候审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